三、修道者的孝道实践 如前所说,道教对孝道的提倡,并不是停留在文字语言宣扬的层面,而是存在切实的实践。这里不妨以史料记载最为丰富的全真教为例,对道教的孝道实践作一介绍。 全真教自创立之初,就十分重视孝道的提倡与实践。重阳祖师曾将《孝经》列为修道者必读典籍。七真不仅自身以孝道著称,也十分重视劝人行孝。如谭长真有诗云:“内侍孀亲行孝道,外持真正合三光”,认为在家行忠孝就是修道,不一定必须出家。更著名的则是丘长春西行见成吉思汗,曾借天雷示警劝勉成吉思汗:“尝闻三千之罪,莫大于不孝者,天故以是警之。今闻国俗多不孝父母,帝乘威德,可戒其众。”成吉思汗采纳了这一建议,这不仅有助于改变游牧民族的习俗,也有助于蒙古民族接纳汉族文化,可谓一举多得。 许多全真高道以孝道著称于世。如马丹阳出生于“孝义之坊”,“以孝悌见称”。刘长生“谨侍孀母,特以孝闻”。再如丹阳门下周全道“夙丧其父,生理萧索,竭力以事母。母忽感奇疾,百疗不愈。先生割股,与药同进,厥疾乃廖,乡党以孝闻。”后因母丧,为报父母之恩,遂拜丹阳宗师而入道修行。其他如崔道演、陶彦明、吕道安等也以孝道闻名。再如重玄子孟志源,年少出家,后因战乱“昆弟皆为兵乱荡散,而父母失依,公乃扶二亲就己所居,致孝养之力三载。虽二兄还,其安置省问诚敬之礼未尝缺。”(《重玄广地弘道真人孟公碑铭》) 道教的孝道实践,不仅针对生身父母亲族,更特别重视对师长的孝道。盖道教认为,肉身为父母所生,但法身则为师长所与,《元始洞真决疑经》云:“念法师,是真父母,善能生我,法身慧命……师者,父也,我若无师,不能得道”。师长的恩德,甚至高于父母。 《玄门晚课》结经偈在回向时云:“师资与父母,法界同宗亲,现存增福寿,过去早超升”,就将师资与父母并举,且置于第一位。在孝师的实践上,全真教也特别突出。其弟子一般十分敬重师长,常称师为“父师”(《长春真人西游记》),事之如神。对师长的身后事也十分看重,如清和为长春修造处顺堂,又大力营建终南山一带的宫观,并重新安葬重阳祖师。重阳祖师羽化后,丹阳等四真在终南山守墓三年。清和宗师羽化后,其弟子“皆庐墓终身”。这都是孝道真诚的体现。 同样是提倡孝道,修道者与儒家也存在一些其他的区别,例如道教从因果轮回的角度认为,众生之间都存在亲缘关系。因而将孝道的对象扩大化,提倡慈心下气,恭敬一切,“见……一切男女如同父母。至于六度轮回,皆父母也。”(《丹阳真人十劝碑》)。再如道教重视对先人亡灵的超度救拔,相关内容在道教斋醮科仪中十分丰富,兹不赘举。据学者考证,至少在宋代,道教的中元节济度就已经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,是时人人往往请羽流设斋建醮,超度先祖。这种习俗一直流传至今。 另外,道教也不认同“三年无改乃父之道”式的愚忠愚孝。因为道教提倡的孝道,是围绕修道这一目的展开的。孝道除了孝养父母师长之外,还注重其心性修炼的作用。而且如前所述,师长传道之恩要胜于父母生身之恩,因而慧命的延续,修道的精进,比恩养父母肉身更为重要。而且修道要求独与天地精神往来,其追求的是个体生命的超越,这不是唯父母之命是从者所能做到的。而如何处理好个人追求与孝道伦理的矛盾,则正是修道者智慧的体现。在这一点上,全真祖师们出家不忘行孝的做法,提供了许多可供参考的完美范例,值得今人学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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